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没有电子邮件告知; 只会退回原来的文件 外加一封信,说拒绝的理由
如果是海外的,收到拒信都是快一个月后了。这程序真是够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