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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14/pages/5"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joh***"
date: "2026-06-01T01:40:16.77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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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 发言 (2026-06-0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14/pages/5)
时间：2026-06-01T01:40:16.772Z
回复：[q352234ddd92628f5b30d](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352234ddd92628f5b30d)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王与检方的诉辩协议，我们看不到。这个诉辩协议本身非法。根据第三版起诉书，都没有王的喜交易所电汇诈骗，它不能同意在喜交易所诈骗上它与共同被告承担金钱判决的连带责任。但这个应该就是在诉辩协议里。就是你王雁平要同意G enterprise全部作为对你的金钱判决和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再加上其它条件，换取联邦检察官只起诉你两项罪名，然后不走陪审团庭审，你只负责答辩，交给法官来判。

## 发言正文

> 那王律师就是无效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