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425ad41c086bb961ee8a"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1"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1-21T02:53:07.473Z"
---

# reb*** 发言 (2026-01-2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1)
时间：2026-01-21T02:53:07.473Z
回复：[qf63bdb958b3810b8dc13](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f63bdb958b3810b8dc13)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是不是所有g系列投资人都可以给法庭发个动议， 要求政府确认统计受害人人数？ 这样的话，检方的案件不攻自破了。但是检方肯定不愿意 这么做， 如果发动议的人多了 法官是不是可以要求检方做？ 就像搞个公投似的

## 发言正文

> 受害人人数为零，诈骗罪也可以判10到20年。政府的叙事基础是破产法庭那边的无法无天造成的被告转移了所有g系列投资者的财产这一法律事实，它们是用luc非法的长期临时扣押这一点来主张被告事实上完成了财产转移，它们欺骗法院和陪审团就是这么操作的，所以破局方式之一是强制传唤luc,这个也是理论上第三方可以做到的。实际上美国政府在文件750里也间接承认了，即使所有权不明确，只要是犯罪资金，也可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