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后的社区讨论原话,按时间分批归档,固定首次采集版本,不随原作者后续编辑或删除更新,不含附件内容。含不同观点、推测与未经核实的主张,不代表本站结论或法院认定。导读仅供定位,请阅读完整发言及回复上下文,并结合一手文书核验。
到时候再来一个无效申辩
对,无视写信本身也是证据,但不能留下话柄给律师,他们更会挑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