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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joh***"
date: "2026-09-30T04:12:18.98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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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 发言 (2026-09-30)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61/pages/3)
时间：2026-09-30T04:12:18.984Z
回复：[q5b1a4d3d3c63057dbc76](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5b1a4d3d3c63057dbc76)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郭不是alter ego 说明在破产案体系下 郭不控制这些钱 g系列 那你刑事案郭控制g系列的叙事怎么说？

## 发言正文

> 简单说
> 起诉书可以这么写 都属于郭集团
> 预没收清单 可以列郭家族公司
> 但量刑后，算最终没收清单，这些alter ego未确定的家族公司，是不是要删除
> 金钱判决的8.89，对不上最终没收清单，没法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