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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oy***"
date: "2026-08-27T04:47:17.33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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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08-27)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2/pages/2)
时间：2026-08-27T04:47:17.335Z

## 发言正文

> G Club就是郭的alter ego。
> 
> Dooley在2026年1月8日拒绝的也是interlocutory appeal leave，同样没有判alter-ego merits。
> 
> 所以这反而给我们正在做的26-1853/5739证据链增加了一个很值得核的点：
> 
> Luc现在有没有在5739或其他distribution/remission框架中，把“尚在争议中的G Club/ACA alter-ego property”当成已经确定属于estate或者已经可以和政府分配的资产？
> 
> 这和你刚才的问题其实是一条线。
> 
> 如果答案是有，那么就会出现一个很尖锐的程序问题：
> 
> 24-ap-5249里Luc还在请求法院判G Club/ACA是alter egos；另一方面，他是否已经在其他程序里基于同一个尚未最终判决的产权前提，安排资产归属、settlement或债权人领取？
> 
> 这个比单纯说“去找Luc拿钱就是认罪”要严谨，也要强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