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那就先给南区来个动议强制传唤,俩礼拜后上二巡直接强制令要求传唤?不知道能不能立案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这个在二巡看来是这样。强制传唤luc是查清财产所有权的必然路径,如果南区法院认为不传唤luc就可以查清,她可以决定不传,但我们可以在南区请求强制传唤,因为南区不docket,我们才在二巡提出强制传唤。如果我们在南区提出要强制传唤的动议被上传,就不应该在二巡提。如果没有被上传,就可以在二巡提,当然二巡可以驳回,说应该由南区法院决定传唤哪些人更有助于查清事实。
那就先给南区来个动议强制传唤,俩礼拜后上二巡直接强制令要求传唤?不知道能不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