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這封信應該是郭先生口述,由翻譯打字進去的。一是沒有分段落;二是名字Ho Wen Kwok打錯了,郭先生香港護照的名字是Ho Wan Kwok郭浩雲,郭先生不可能自己打錯。
就是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