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三权分立。宪法第一条,国会立法权,第二条,总统行政权,第三条,法院司法权。司法权属于法院。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法院屬於司法部的下屬機構,司法部長是最高檢察官
三权分立。宪法第一条,国会立法权,第二条,总统行政权,第三条,法院司法权。司法权属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