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二巡会看具体的案情吗?他们不是负责审查程序问题吗?
强制令申请看,强制地区法院做什么?为何地区法院依法应当这么做?充分论证除了申请强制令已经别无他法。然后尽可能把问题说得严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