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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spr***"
date: "2026-05-21T23:08:54.21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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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 发言 (2026-05-2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13)
时间：2026-05-21T23:08:54.213Z

## 发言正文

> 必须证明“犯罪模式”的参与（Pattern of Racketeering）
> RICO 不只是针对单一诈骗，它要求证明存在一个长期的犯罪模式。检方必须证明：
> 
> 总经理不仅仅是“疏于监管”： 仅仅是管理失当或对下属的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常不足以定性为 RICO。检方必须证明总经理是该犯罪模式的设计者或主动推动者。
> 
> 持续的意图（Scienter）： 总经理必须展现出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