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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spr***"
date: "2026-05-21T23:08:54.21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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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 发言 (2026-05-21)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13)
时间：2026-05-21T23:08:54.213Z

## 发言正文

> 必须证明“犯罪模式”的参与（Pattern of Racketeering）
> RICO 不只是针对单一诈骗，它要求证明存在一个长期的犯罪模式。检方必须证明：
> 
> 总经理不仅仅是“疏于监管”： 仅仅是管理失当或对下属的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常不足以定性为 RICO。检方必须证明总经理是该犯罪模式的设计者或主动推动者。
> 
> 持续的意图（Scienter）： 总经理必须展现出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