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1,說明此案跟政治無關。 2,證明了中共根本沒有抓捕投資者。 3,在中共國有絕對的言論自由。(他主動投案顛覆國家)公安居然還專車200多公里送他回家。
是这个道理,伪类利用这点打自诉帮很久了,还推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