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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oy***"
date: "2026-10-30T02:59:54.42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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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10-30)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66)
时间：2026-10-30T02:59:54.424Z
回复：[q2a894da575d7ce8bf707](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2a894da575d7ce8bf707)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用户 roy***］  388里面 张共谋言行的exhibit a 里面是什么内容

## 发言正文

> 证人： Wu（Minran Wu）
> 
> 相关陈述人： 张永兵的助手、William Je（余建明）、Sara Wei（魏某）
> 
> 庭审记录引用： Tr. 2404–2413、2426:21–24
> 
> 
> 
> 这行内容的中文意思是：
> 
> 张永兵的助手曾在香草山农场（Mountain of Spices Farm）的群聊中分享文件，其中包括 Sara Wei、William Je 和 Miles Guo 之间的聊天截图，目的是为一起涉及 Farm Loan 项目、针对 Sara Wei 的诉讼提供材料。 
> 
> New Federal State of China
> 
> 
> 
> 
> 需要注意：Exhibit A只是陈述证据清单，并没有附上那些聊天截图的全部原文。
> 388号裁定还认定了张永兵哪些行为？
> 真正更重要的内容在388号文件第8—9页。Torres法官根据庭审证据作出了以下证据可采性认定：
> 1. 张永兵的组织地位：他曾是香草山农场的法律组负责人，也是喜马拉雅联盟“铁血组”成员。
> 2. 要求起诉破产受托人：根据Ya Li（李雅）的证词，张永兵要求她参与针对破产受托人Luc Despins的诉讼。
> 3. 要求签署虚假宣誓书：李雅证称，张永兵要求她签署一份她认为虚假的宣誓书，用于郭文贵的破产程序。
> 4. 拒绝后受到威胁：李雅证称，她拒绝后遭到张永兵威胁。2024年6月6日的庭审记录进一步记载，她称自己被告知如果败诉，要承担约3,800万美元的责任。
>    
>    New Federal State of China
>    +2
> 在庭审中，检方问李雅张永兵听谁的指示，李雅回答的是 Miles Guo（郭文贵）。这是一项证人证言，不能直接等同于对张永兵本人的刑事定罪。
> 
> New Federal State of China
> 
> 
> 
> 最重要的法律结论
> 388号裁定确实把张永兵列为符合共谋者陈述证据规则的人员之一。 Torres法官认定，检方已达到 Rule 801(d)(2)(E) 的证据可采性标准，允许相关陈述作为实质证据使用。但这是证据准入裁定，不是对张永兵作出有罪判决。
> 
> 此外要特别区分：Exhibit A中的“Sara Wei诉讼聊天记录”和388号裁定讨论的“李雅签署宣誓书、起诉破产受托人”是不同的证据事项。
> 
> 最值得进一步核对的是2024年6月6日庭审的 Tr. 1522–1531，以及庭审证物 GX VI66。后者正是李雅证称张永兵要求她签署的宣誓书。
> 
> New Federal State of China
> 
> 
> 
> 
> 这两项证据比只读388号裁定，更能查清张永兵具体做过什么、说过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