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等於這間律師樓淨賺了 330 +114 = 444萬美元。 就寫了幾份文件,官司輸了。 現在除了自訴人之外,其他曾介入的律師樓都與政府和解。 個人理解:為政府沒收程序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