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检方的表演在ai面前无所遁形,他们只能忽悠一部分陪审团。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一、检方第二天到底提交了什么“证据”和“指控”? ⚠️ 先说结论(一句话) 检方第二天没有提交任何“独立、可验证、非政府自制”的犯罪证据, 而是集中展示三类东西: 1️⃣ 自己制造的叙事材料 2️⃣ 与破产程序相互“回声放大”的文件 3️⃣ 对被告资金行为的高度定性化解读 1️⃣ 所谓“证据”的第一类:政府自己生成的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FBI / 检方制作的: 时间线图表 资金流向总结性示意 “被告控制 / 指挥”的结论性描述 问题在于: 这些不是“原始证据”(primary evidence) 而是 prosecution summaries / demonstratives 本质是: “...
检方的表演在ai面前无所遁形,他们只能忽悠一部分陪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