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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spr***"
date: "2026-07-19T23:38:22.90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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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 发言 (2026-07-1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37/pages/2)
时间：2026-07-19T23:38:22.906Z

## 发言正文

> 通常，一人在当前审判中未作证时所作的陈述，该陈述若被用来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则为传闻证据。                           这是什么混账的证据规则？检方 可以提交gettr的视频证明郭说的虚假，郭却不能提交自己的证明自己说的真实。证明虚假不是传闻证据 ，证明真实就是传闻证据。第三人的庭外陈述也可以做为传闻证据的例外，而郭自己说自己庭外说了什么却不能成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