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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him***"
date: "2025-12-18T04:05:45.94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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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m*** 发言 (2025-12-1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4/pages/3)
时间：2025-12-18T04:05:45.946Z
回复：[qed51463e885b80ca9e31](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ed51463e885b80ca9e31)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也就是受害者可以在任何程序阶段过来要钱？好像不对。虽然受害者随时可以参与，但分钱这种民事纠纷，必须在那60天介入才行。

## 发言正文

> 60天已经过了，按道理说，法庭不应该继续接受853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