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581ef67fd11060a76d17"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8/pages/3"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oy***"
date: "2026-01-10T03:52:46.670Z"
---

# roy*** 发言 (2026-01-10)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8/pages/3)
时间：2026-01-10T03:52:46.670Z

## 发言正文

> 对你 mandamus — 重大利好
> 
> 你 mandamus 的核心主张是：
> 
> A. CVRA 受害人被排除在程序外
> 
> 783 再次证明：
>     •    郭无从参与没收程序
>     •    第三方（包括你）更无从参与
>     •    资产在破产案被 Luc 摇着烧
>     •    DOJ 拒绝执行没收令
>     •    法院无法保护受害人财产权
> 
> 👉 等于你 mandamus 的全部主张被法院“自白式确认”
> 
> 你可以引用：
> 
> “法院承认其无法管理没收程序”
> “法院承认政府拒绝执行资产转移”
> “法院承认被告无法就没收表态”
> “法院承认破产与刑事程序产生冲突”
> 
> 这是你 mandamus 的 精华燃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