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你在 1 月 20 日收到特别主事官要求你解释‘为何在二巡回法院指控司法欺诈却无法提供财产原始凭证’的正式函件时,你还会觉得‘不在南区’是一个有效的挡箭牌吗
你这一脑袋浆糊,司法欺诈跟什么原始凭证有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