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应该是没有提供涂黑版的动议,法院又必须上传一份
那是信,不是自诉。信只给信里提到的收件人看即可,不用上传卷宗。就算是自诉,没有提交编辑版,只要引用法条要求保护隐私,书记官有义务编辑后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