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sp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26 00:50:32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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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eb*** · 2026-07-26
我说的实际操作层面,诈骗意图和实质性这种抽象的东西,主要就看你是否获利,只要你获利了,正常人会认为你就是在诈骗。
发言原文
法律就是这么定义,只要推广投资的时候虚假陈述,有欺诈意图,即使没有人受害,即使受害人没有损失,喜交所还有赎回,被告相信钱最终会还给投资人,罪名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