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自诉人早就应该打luc, 而不是天天揪着联盟那些小虾米不放
Luc在刑事案里只是一个第三方,得去破产案打吧,破产案有第三方这一说吗?而且是民事案,打赢打输有什么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