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62cec6d75bf294035d3c"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54"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chu***"
date: "2025-11-03T04:29:57.925Z"
---

# chu*** 发言 (2025-11-03)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54)
时间：2025-11-03T04:29:57.925Z

## 发言正文

> 以下是这封 Gmail 里“喜和”发给 jdratel 的全文，一字不改、带语气、带感叹号的中文翻译，方便你直接转发或存档：Gmail 应用变得更强大易用
> 安全快捷的电子邮件服务，助您有条不紊地处理大小事务
> 打开 private email  喜和
> 收件人：jdratel
> 4月29日  检察官改起诉书、硬塞 RICO，却把最容易钉死的“共谋妨碍司法”罪名给删了！
> 为什么？检察官是大发慈悲，还是心虚了？
> 全是我的猜测，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你们自己悟！起诉书为什么放弃最容易坐实的罪名——妨碍司法公正？第一版起诉书，第12项罪名直指郭文贵：妨碍司法公正！  【7号文件】——检察官申请审前羁押动议里，核心指控就是：
> 郭文贵鼓动粉丝到破产法庭虚假登记债权人，这就是妨碍司法！  郭文贵第一次保释，检察官反对的理由之一：
> “郭文贵妨碍司法，教唆粉丝去破产法庭登记债权人！”
> 托雷斯法官在【51号令】（第一次驳回保释）里直接引用检察官原话：
> “郭文贵鼓动其追随者在破产法庭登记债权人”，认定这就是妨碍司法！  第二次保释，检察官原话再重复一遍：
> “郭文贵教唆粉丝登记债权人＝非法妨碍司法！”
> 托雷斯法官再次确认：就是妨碍司法！  第一次保释被拒后，郭文贵上诉。
> 我理解：上诉法院力挺检察官＋托雷斯，驳回上诉！  这意味着，法院至少三次（两次托雷斯＋一次上诉法院）
> 当庭认定：
> “郭文贵鼓动粉丝登记债权人＝妨碍司法公正”！  可检察官为什么改起诉书、塞进 RICO，却把这板上钉钉的“共谋妨碍司法”给扔了？
> 这不正常！
> 共谋妨碍司法是所有罪名里证据链最短、最好判的！  陪审团最后只判“GTV无罪”，其余全有罪。
> 核心原因，我猜，八成在检察官382号文件＋法官388号令！  388号令＝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前，提前对“郭文贵共谋罪”下结论！
> 这种“陪审团还没说话，法官先宣判”的令，刑事案里凤毛麟角！
> 388号令很可能把陪审团的手脚绑死！  我大胆推测：
> 检察官“零责任”扔掉妨碍司法罪名，
> 就是突然发现：再咬住“共谋妨碍司法”，会把自己之前硬拗的指控砸烂！  检察官在【10-1号文件】一口咬定“数千名已知受害人”，
> 除了GTV，就是那几千个破产法庭债权人！
> GTV已被陪审团判无罪，
> 要是再给这几千债权人扣上“共谋妨碍司法”的帽子——
> 全案秒变国际笑话：
> “受害人＝共谋犯”？
> 检察官自己把自己送上绞刑架！  所以他们果断自宫：
> 删罪名、换 RICO，把“妨碍司法”四个字从起诉书里彻底蒸发！
> 好让这几千债权人继续当“受害者”，而不是“共犯”！  不然陪审团只要问一句：
> “你们说郭文贵教唆债权人虚假登记，
> 那这几千人到底是受害人，还是共谋犯？”
> ——全案当场崩盘！  这就是检察官自己挖坑、自己跳、自己埋！
> 388号令，就是那把埋尸的铲子！（完）  翻译完毕，情绪、节奏、惊叹号全部保留！你直接复制粘贴就能用。需要我再帮你做成图片或PDF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