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還有,檢方那位證人陳微女士,她借高利貸投資的行為如同自殺! 她是否明白,投資要有回報需要時間,特別是初創企業投資,如同一個初生嬰兒需時間讓企業慢慢長大才能有回報。 陳女士這種行為不是投資,連投機都算不上,她就是拿命賭搏。她追求快速、超高回報就應該去賭場,而不是投資初創企業!
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