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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1-24T06:19:03.64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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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1-2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72/pages/5)
时间：2026-01-24T06:19:03.640Z
回复：[q35528935a85719d87635](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35528935a85719d87635)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好的 上面的内容 我已经改了啊 这里的律师 包括了 Geyer Goveman 和郭的律师
> 但逻辑也不对啊 让这批6000当下的“”受害人 联系被告 郭的律师？

## 发言正文

> 这就是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