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刑事案的开启 是因为混用了债权人和受害人 这只是我们的推论 从来都没找到证据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当初luc找拱卒1000倍万倍的虚假债权,是因为它们没有找到多少人来配合做这个局,通过把金额放大到足够大才能把刑事案件立起来,由于被告被吓了禁制令后不能公开谈这些事,所以让大家都像拱卒那样去登记,然后检方就用选择性执法加虚假陈述造成抓捕和拒绝保释,然后再通过所谓利益冲突打掉被告第一批律师,然后就是司法表演到现在。不知南区检方和法院在更换被告律师这个事情上是否有违规操作?
刑事案的开启 是因为混用了债权人和受害人 这只是我们的推论 从来都没找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