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为什么二巡愿意立这三份?(重点) 因为 mandamus 接收门槛超高 二巡愿意立 = 说明: 1. 二巡认定案件已脱出正常程序轨道 2. 二巡认定南区程序存在结构性风险 3. 二巡认定受害人权利涉及不可修复损害 4. 二巡认定问题可能升级到高院 5. 二巡认定政府行为具有“public institutional weight” 6. 二巡认定涉及非金钱利益(sovereign + foreign + security) 一句话总结: 二巡已经把这个当“体系问题”处理,而不是普通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