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1. 宪法红线:对抗条款(Confrontation Clause) 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与指控他的证人对质”的权利。 克劳福德案(Crawford v. Washington)的影响:美国最高法院在著名的Crawford一案中确立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先例:如果一个庭外陈述属于“证言性质”(Testimonial),那么除非该证人出庭接受交叉质询,否则该证言不得被采纳。 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检方提交了证人的书面陈述,而这位证人并没有出庭,辩方律师有权立即提出违宪异议(Constitutional Objection)。法官如果允许这样的证词进入庭审,这通常会成为被告上诉时推翻判决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