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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reb***"
date: "2026-01-04T06:17:58.55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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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b*** 发言 (2026-01-0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6/pages/5)
时间：2026-01-04T06:17:58.550Z

## 发言正文

> 总结：这对您的案子意味着什么？
> ​上诉的黄金理由： 您可以主张南区法院在处理 Juror No. 2 违规时，未能充分调查对其他陪审员的污染（Failure to investigate the extent of the taint）。辩护律师当时已经在记录在案了（Preserved the issue），这非常重要。  
> ​[cite_start]强制令的新论据： 这证明了南区法院的程序即使在陪审团阶段也充满了“险情”。检方当时试图保留这个违规陪审员的态度（Document 455）表明了他们为了定罪可以容忍程序瑕疵的倾向。  
> ​针对 Luc 的听证： 既然陪审团里都能出这种幺蛾子，那么对于资产没收这种更随意的行政程序，如果不进行公开听证，其中的猫腻只会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