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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 "roy***"
date: "2026-08-19T20:39:25.82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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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08-1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47)
时间：2026-08-19T20:39:25.829Z

## 发言正文

> 可以研究，但我先给夜神月一个很关键的结论：
> 
> 如果他说的是“Torres 从一开始就没有 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所以整个案子她根本无权审”，目前二巡判例并不支持这么宽的说法。
> 二巡在 United States v. Yousef, 750 F.3d 254 (2d Cir. 2014) 说得很清楚：只要是联邦犯罪起诉，18 U.S.C. § 3231 通常就给联邦地区法院 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哪怕存在“美国和外国之间的 territorial nexus / extraterritorial reach”问题，这通常也是merits / due process 问题，不是法院有没有 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 的问题。
> 
> 所以如果直接写：
> 
> “因为中国对同一资金有不同主权定性，所以 Torres 从第一天起就没有 jurisdiction。”
> 
> 这个我认为很危险，二巡很可能直接拿 Yousef 挡掉。
> 
> 但夜神月真正想做的东西，可以换一个更强、更准确的法律表述：
> 
> 不是问：
> 
> Torres 有没有 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
> 
> 而是问：
> 
> 即使 Torres 有 §3231 的形式管辖权，美国政府和法院在把这些跨境资金、投资者和行为纳入美国刑事法律框架时，有没有满足美国法本身要求的 constitutional/statutory predicates？
> 
> 这就完全不一样了。
> 
> 二巡自己的 Yousef 其实给了这个入口：对发生在境外或高度跨境的行为，美国刑事法适用必须满足 due process，要求被告/行为和美国存在足够 nexus，使美国行使刑事法不会是 arbitrary or fundamentally unfair。只是二巡同时明确说，这个 nexus 问题不是 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
> 
> 所以夜神月如果要“往前倒”，我会建议他把整条链改成：
> 
> 不是：
> 主权司法冲突
> → Torres 没 jurisdiction
> → 全案当然无效。
> 
> 而是：
> 
> 主权司法冲突 + 资金来源/所有权冲突 + victim身份冲突
> → 这些问题是否影响美国刑事法律对相关行为和资金的适用基础？
> → 是否影响 wire fraud 所要求的 property / victim / scheme-to-defraud 等核心事实？
> → 是否影响 due process nexus、资产归属、forfeiture、loss、victim classification？
> → 如果这些基础问题从 trial 前就存在却始终没有经过可靠 adjudication，那么错误可能并非始于 sentencing，而是可能贯穿 indictment → trial → forfeiture → sentencing。
> 
> 这个方向是可以研究的。
> 
> 而且 Tony 的现有材料其实已经给夜神月留了不少“往前倒”的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