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被告23年1月23日直播的谈债权登记那一块。站在政府的角度,就是被告借钱不还,反过来倒打一耙说债权人和受托人登记虚假债权,然后以此为由鼓动追随者去千倍万倍登记债权,妨碍了破产程序的完整性,这就是妨碍司法。
既然被告欠钱,他鼓动别人登记债权合法啊,哪里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