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美国没有大陆法系意义上的“自诉人” 在美国刑事法庭上,根本不存在如中国、台湾地区或德国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绕过检察官自己去法院告”的“自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