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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spr***"
date: "2026-03-01T16:25:32.06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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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 发言 (2026-03-0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85/pages/5)
时间：2026-03-01T16:25:32.063Z
回复：[qf2da5d4dfbbcc97b28a4](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f2da5d4dfbbcc97b28a4)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这些材料，是luc在破产法庭的构建叙事的材料。构建的叙事是：所有g系列是被告的替代自我。mahwah属于gclub，gclub就是或者属于被告，所以mahwah属于被告个人财产。

## 发言正文

> 啥替代自我，注册登记文件都不具备法律效力了吗？比如一房子房产证上是我名字，我给亲戚使用，让他全权处理装修出租事宜，大小事情全权做主，他手下干活的人作证说房子他控制，那就是他的了吗？文件上谁所有，谁受益，全都不算了吗？还不得房产证上是谁名家就算谁的！G系列公司都有权属人和受益人，公司所有人交给顾问老郭经营控制又有什么问题？给顾问在Mahwah安排房间方便他又有什么问题？文件全不算数，全凭一张嘴，美国法律会这样儿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