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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 发言

发言时间:2025-10-19 02:04:45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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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为什么“必须听取”但不一定上传?听取义务:§ 3771(d)(5)要求法院“forthwith decide any motion asserting a victim's right”,包括支持信。忽略=违反,受害者可动议强制(Motion to Enforce)。 上传不强制:SDNY Pro Se Handbook要求合规文件“promptly docketed”,但量刑陈述可作为“non-public submission”(非公开),仅限法官/当事人查看(Fed. R. Crim. P. 49.1隐私保护)。如果您指定“docket for record”,法院应上传,但可密封。 打断/不参加风险:听证中,法官可控制发言(e.g., “irrelevant”打断),但预提交信件确保“书面听取”。远程参与(Zoom)pro se常见,申请时注明。 操作:如何提交支持信,确保“听取”准备:写1-2页信,焦点:您的受害故事、支持减轻量刑(e.g., “检方陷害被告,加重我们损失;减轻量刑能揭真相”)。要求“docketed and considered”。 提交:自诉邮箱:发至ProSe@nysd.uscourts.gov,标题“Victim Impact Statement for Defendant Ho Wan Kwok Sentencing (Case No. 1:23-cr-00118-AT)”。 邮寄:Pro Se Intake, 500 Pearl St., NY 10007。 抄送:辩方/检方律师(docket email)。 强制:30天无回应,提交Motion to Enforce CVRA Rights,要求“prompt hearing or consideration”。 听证:请求“remote appearance”,SDNY ppro se支持。 这个853可申请介入时间结束后,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给法院发对被告的支持信,希望法院零处罚(像川普那样),以受害者身份发,法院必须听取,并且可以要求上传到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