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政府错误指控郭先生参与了一起大规模欺诈案,因此郭先生不得不在两条战线上捍卫其自身的宪法权利:一是在本次起诉中,二是在受托人通过监督郭先生破产案件引发的入侵。现在可以明确的是,这些战线(刑事案件和破产案件)并非截然不同,而是相互配合的:错误地试图指控郭先生的政府、和肆意寻求将资产纳入其控制之下的受托人,这二者正在携手合作。这种合作并非是郭先生的猜测。相反,它已在受托人的公开文件和证词中得到证明,其中不仅包括双向信息共享,还包括过早处置本案核心关键证据的计划正如郭先生在其关于中止破产案件的待决动议(文件号 131)(“《《中止动议》”)所详述的,政府与受托人之间的合作以非常具体的方式威胁着郭先生在本程序中的宪法权利 首先,如政府所熟知的那样,《起诉书》中对郭先生的众多指 控都集中在使用 G|CLUBS 公司用户支付的会员费购买了位于新泽 西州 Mahwah 的一处物业(“马瓦设施”)。虽然政府指控(错误指 控)郭先生将马瓦设施用作个人居所,但郭先生将在庭审中证明, 购买该房产是为了 G|CLUBS 及其会员的利益,并推进其与中国共 产党的斗争、并确保中国人民民主未来的使命。尽管这些证据至关 重要,但政府仍选择帮助受托人攫取马瓦设施,并向受托人提供 FBI 的搜查证据,并同意在本案定罪之前快速出售该财产,并由本 案诉讼的所谓受害者承担费用。这种试图销毁证据的行为侵犯了郭 先生获得无罪证据的宪法权利。因此,郭先生应该有机会通过查阅 政府与受托人及其代理人的沟通,来调查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 这一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