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没有例外 可以创造 最高法有权限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vacate conviction(撤销定罪)当然属于‘修复程序’—— 但它属于‘终局性、实体性的修复’,不是 §1651 意义下的‘秩序修复’。” 下面把这个区别讲透。 --- 一、先给核心区分(这是关键) 法律上有两种完全不同层级的“修复程序”: ✅ (A)程序秩序修复(procedural repair) 纠正: 不 docket 不审理 不履行法定义务 目的: 让该走的程序能走下去 工具: 28 U.S.C. §1651(All Writs Act / mandamus) 👉 修的是“轨道”,不是“结果”。 --- ✅ (B)实体结果...
没有例外 可以创造 最高法有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