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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sar***"
date: "2025-08-13T11:03:55.31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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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r*** 发言 (2025-08-13)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7)
时间：2025-08-13T11:03:55.31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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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言正文

> 搬砖：
> 
> 是这意思 联系之前的Geyer2023.10.21视频 他声称 刑事案里 政府检方 把破产案债权人 认定“潜在受害者” 从而成为 刑事案的受害者
> 所以他 从破产案 跑到了 刑事案 继续代理
> 
> 但是 他自己在视频里已经声称 和政府司法部的律师 是“前同事”（他说这的时候 可能破产案还未和刑事案合并，而且他并没有去起诉司法部 没有正面和“前同事”交锋 不存在律师间的 利益冲突）
> 
> 但当先生在2024.7.16被 刑事案定罪后 他 一个破产案的律师 如果继续代理“受害者”发声 在刑事案里 向政府检方司法部律师 发任何动议 都是程序不正义 严重的利益冲突 
> 
> 这个视频 他的那句话 可以毁掉他在刑事案的代理权
> 
> 既然刑事案的“受害者”代理律师 有程序不正义了 
> 那么“受害者”的认定 也一定程序不正义 存疑 
> 那么先生的刑事案 就不该被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