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89b6d3d77353c244a67b"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85/pages/4"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eb***"
date: "2026-03-01T02:17:07.045Z"
---

# reb*** 发言 (2026-03-01)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85/pages/4)
时间：2026-03-01T02:17:07.045Z
回复：[qbb0935123018d19bcfc3](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bb0935123018d19bcfc3)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那不行 之前分析过 
> 检方若不坚持没收GTV 那拱竹刑事案报案 失去了合理性
> GTV还是法治基金的资金来源 王雪冰 是检方污点证人 已经承认洗钱 从而涉及GTV的4亿投资 属于欺诈性质 且庭上指认是郭指挥 换不起诉
> GTV无罪 这涉及的4亿 就算不到郭头上了 对量刑影响很大

## 发言正文

> 这个，我了解的是，即使报案有问题，一旦过了陪审团，就看核心证据是否依然支持有罪，有些上诉法院会维持有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