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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5-12-12 03:14:0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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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最致命的一点:在“已知无 docket”的情况下推进不可逆裁定 反噬点 1 明知存在未 docket 的 §853(n) / CVRA 主张,仍推进量刑与没收 法律结构: • §853(n) 是法定附属程序,不是“可选流程” • CVRA 赋予受害者被听取的权利 • docket 是进入司法程序的唯一入口 如果强判: 法官事实上认可了一种状态: “法院可通过不 docket,消灭法定权利。” 这是制度性错误,不是判断失误。 将来会被问的不是: “你是否同意她的观点?” 而是: “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在一个无入口的系统中作出了终局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