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受害者名单几千人,如果这大部分人不去做证根本不是受害,是自愿支持的话,而由原来那些少数代表做的受害证据来作为定罪依据的话,还怎么推翻原来的判决?
你可以去自訴啊,表明你的立場是853,幹嘛要去被他們帶走當CVRA受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