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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joh***"
date: "2026-04-29T03:03:44.00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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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 发言 (2026-04-29)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06/pages/5)
时间：2026-04-29T03:03:44.007Z
回复：[q59cf1b6f0680d3e5ec99](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59cf1b6f0680d3e5ec99)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在对Luc律师费申请的异议中：要求法院审查Luc是否在用本质上属于投资者的信托资金支付其律师费，这构成对信托资产的不当占用，违反11 U.S.C. §704规定的受托人对所有利益相关方的义务。

## 发言正文

> 问题在于 检方政府的没收，来自王的同意
> 本来对扣押财产的处理，应该优先是 赔偿restitution
> 王同意了没收forfeiture，才有接下来的郭Alter ego G集团，luc可以把钱拿回破产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