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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ntp***"
date: "2025-08-11T21:20:12.74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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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tp*** 发言 (2025-08-1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6)
时间：2025-08-11T21:20:12.740Z
回复：[qcb64001073445df5594c](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cb64001073445df5594c)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总结：
> 在美国的刑事诈骗案件中，第三方不能在法官下达初步没收令后立即介入案件，而需等到检方发布没收通告后，通过附属程序提出权益主张。通常，检方会在初步没收令下达后的合理时间内（根据法律要求，可能为60天内）发布通知，第三方需在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通常为30天）提交异议。建议第三方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权益并及时采取行动，以避免错过法定期限导致财产被没收的风险

## 发言正文

> 那主动权就在检方这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