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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oy***"
date: "2026-08-27T11:59:23.35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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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 发言 (2026-08-27)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3)
时间：2026-08-27T11:59:23.353Z

## 发言正文

> 第三块就是你说的 813.6万美元。
> 
> 2024年法院确认：
> 
> * G-Service退给MOS：3,508,872美元
> * Aeon退给MOS：4,630,416.58美元
> * 合计：8,136,288.58美元
> 
> 而且法院说得很清楚，这些钱就是从Maywind出去的钱又被退回MOS，因此必须考虑Sara的判决是不是已经被满足，不能再重复拿。
> 
> 所以这里出现一个非常尖锐的金额对照：
> 
> MOS自己直接转Maywind：约 460万
> 
> MOS后来实际从G-Service/Aeon拿回：约 813.6万
> 
> 也就是说，MOS实际追回的金额明显超过它自己名义上直接汇出的460万。
> 
> 但是这并不自动等于“多出来的350万就是诈骗所得”。因为MOS起诉时还主张它代表/承接了其他个人贷款人的权利，而且法院记录显示另外六名个人曾直接向Maywind汇了约540万。
> 
> 所以真正关键的问题变成：
> 
> MOS凭什么取得那部分超过自己460万本金的追回款？
> 
> 如果有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那么它可能法律上有资格追。
> 
> 而我们现在已经看到确实存在这类 Assignment and Assumption Agreement（债权转让协议）。有投资人的文件明确把其Phoenix/Maywind贷款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给Mountains of Spices LLC，夏启东以MOS总裁身份签字。
> 
> 因此，“拿了超过自己本金的钱”本身还不能证明欺诈。
> 
> 真正可能构成严重问题的是下面这个组合：
> 
> 投资人把债权转给MOS，是为了让MOS代为追钱；
> 
> MOS利用这些转让，以自己名义取得法院追回款；
> 
> 但追回以后，真实底层投资人没有收到属于他们的部分；
> 
> 同时MOS又拒绝或回避向法院完整说明到底代表哪些投资人、各自多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