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法官不当裁量往往与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结合起来说,比如本案,rico讲求实际控制,黑社会通过暴力,胁迫完成实际控制,在爆料革命这个开放社区,检方根本没有独立证明有实际控制,不能说一句被告把投资者和共谋犯洗脑了就叫实际控制,这个就要与法官允许检方向大陪审团提交新证据修改起诉书结合起来说。
这些都没用,二巡不会重新审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