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948fa3c3c570b5794057"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8"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wen***"
date: "2025-08-23T07:57:42.162Z"
---

# wen*** 发言 (2025-08-23)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28)
时间：2025-08-23T07:57:42.162Z
删节标记：本发言经过非事实核验的局部合规删节

## 发言正文

> ［用户 chu***］ 螺丝哥，我和战友讨论，发现一个点，请你看看有没有可以深挖之处：
> 
> 债权人登记这件事，被法庭认定为郭先生鼓动的，涉嫌妨碍司法、虚假索赔。而实际上是联盟高层王雪冰等联盟人员具体组织、引导战友填报的。而郭先生1月18号视频是说的反话：“想发财的战友去填债权人登记”，后来应该是郭先生被禁言谈论此事，因此王雪冰等人大肆组织了上千G系列投资人的债权人登记。
> 
> 相当于是联盟管理层甚至农场组织制造了上千债权人，被检方认为是受害者。后面检方将联盟诉为共谋，也就是说共谋主导和组织对被告发起假报案。而被告与联盟是共谋关系，那么就是自己组织告自己？？
> 
> 这里面有没有不合逻辑的程序不正义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