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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joh***"
date: "2026-04-11T02:13:35.12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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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 发言 (2026-04-1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00/pages/3)
时间：2026-04-11T02:13:35.129Z
回复：[qbfc0a32aa425b0c6a06e](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bfc0a32aa425b0c6a06e)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检方是主张进入G enterprise 的钱就是被骗的钱，且这些钱被实际控制，所以应该全部算作被告造成的实际损失，辩方主张的是，南区检方控制的部分，sec控制的部分，受托人扣押和花掉的部分，真正的诈骗犯转移走的部分，这四部分都不算被告造成的损失，13亿除去这四部分，还剩350万的缺口，只有这部分算被告造成的损失。但这应该是演戏。量刑报告的那不到50个受害者的超过5.5亿的损失是怎么来的？这才是辩方应该去较真的地方，只要较这个真，就会牵出虚假债权。

## 发言正文

> 辩方这是和检方打配合
> 承认没收14亿 合情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