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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kir***"
date: "2026-01-09T03:52:47.91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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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 发言 (2026-01-0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067/pages/5)
时间：2026-01-09T03:52:47.912Z
回复：[q9030a980ec6cf6f12ad0](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9030a980ec6cf6f12ad0) (查看被回复的发言（跨批次）)

被回复发言摘要：
> ​1. 书记员的职责是“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
> ​行政职能（Ministerial Duty）： 二巡的书记员（Clerk's Office）的角色就像邮局的柜员。他们的职责是检查：信封贴没贴邮票（或者有没有免票申请 IFP）？地址写没写？里面有没有信？有没有签名？
> ​非司法职能： 柜员无权打开信读内容，然后说：“我觉得你这封信写得没道理，我不给你寄。” 只有法官（Judges）才有权力阅读内容并判定是否有理。

## 发言正文

> 我的理解 ifp可以直接书记员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