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时至今日,仍有个人以郭的名义行事并募集资金,声称要与中共作斗争,这就 更加需要普遍威慑。法院必须向郭的支持者及其同伙传达一个信息:继续此类犯罪将 导致严重后果。那些打算像王那样做的人——在民主活动的幌子下推动这一巨大的犯 罪阴谋——应该明白这样做将会受到严重的惩罚。为达此目的,有必要根据《量刑指 南》判处 120 个月的监禁。
这是我的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