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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6-29 17:56:1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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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eb*** · 2026-06-29
不要教条,就算是这个修改后的初步没收令,只要是作为对被告们的金钱判决,就可以马上上诉,或者申请紧急强制令,无须等到最终没收令。因为只要金钱判决一给出,就把我们的具有信托受益权的投资款,通过政府的不正当程序和地区法院的不当裁量,强行变成了被告们的犯罪所得。
发言原文
这句话说得挺好,我喂给ai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