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nonical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messages/qa5ee87dd53f12388c0db"
batch_url: "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1"
content_type: discussion_message
speaker: "roy***"
date: "2026-08-24T20:36:19.798Z"
---

# roy*** 发言 (2026-08-24)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批次：[查看所在归档批次](https://mubeitech.com/discussions/batches/batch-000151)
时间：2026-08-24T20:36:19.798Z

## 发言正文

> 所以到2024年3月，整个体系都还是非常一致的：
> 
> 客户 → HID → HEX账户 → 被扣投资 → 要求返还。
> 
> ⸻
> 
> 但到了 2024年11月25日 ECF 478，语言明显变了。
> 
> 这份文件开始大篇幅援引 Crime Victims’ Rights Act, 18 U.S.C. §3771，把CVRA定义的victim标准、victim notice、被听取权、restitution等全部搬进来。文件甚至明确写：
> 
> Geyer代表 5,280名且仍在增加的HEX depositors，另外还代表5名其他depositors；
> 
> 并开始把他们放进更广泛的 financial victims 论述里。
> 
> 这里最重要的不是说：
> 
> “Geyer从这一天起承认HEX客户全部是郭的受害者。”
> 
> 不能这么写，因为ECF 478内部仍然保留了“政府扣押伤害客户”“钱应该返还”等论点。
> 
> 真正可以说的是：
> 
> 截至2024年11月，Geyer已经把原本主要建立在第三方财产/资产返还上的代理，明确扩展进入了CVRA和crime-victim程序框架。 
> 
> 这就是一条真正能在卷宗里看到的变化。
